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屋外變電所 ( 106 年 10 月 24 日)
第337條
屋外變電所使用含絕緣油之機器,其中心點與圍牆之最小間隔如附表三百 三十七。

前項規定之最小間隔,如因受限於變電所用地面積,經採取加裝防火牆等 因應措施者,得減半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