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架空線路建設等級通則 ( 106 年 10 月 24 日)
第155條
本章所規定之建設等級,以條文規定之機械強度為基準。

供電導線、通訊導線及支持物之建設等級按其強度分特級、一級及二級三 種。其順序依次為特級、一級及二級,而以特級為最高等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