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同一支持物上支吊線、導線或電纜間之間隔 ( 106 年 10 月 24 日)
第113條
架設於同一支持物上,不同高度之支吊線、導線、電纜間之垂直間隔,應 符合第一百十四條至第一百十七條規定間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