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內線路裝置規則  避雷器 ( 104 年 06 月 03 日)
第442條
避雷器裝於屋內者,其位置應遠離通道及建築物之可燃部分,為策安全該 避雷器以裝於金屬箱內或與被保護之設備共置於金屬箱內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