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內線路裝置規則  太陽光電發電系統通則 ( 104 年 06 月 03 日)
第396-20條
太陽光電發電系統(以下簡稱太陽光電系統),包括組列電路、變流器及 控制器等,參見圖三九六之二十~一及圖三九六之二十~二所示,應符合 本節規定。

前項所稱之太陽光電系統不論是否具備蓄電池等電能儲存裝置,均得與其 他電源併聯或為獨立型系統,並得以交流或直流輸出利用。

太陽光電系統之裝置,依本節規定;本節未規定者,適用其他章節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