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內線路裝置規則  控制與保護 ( 104 年 06 月 03 日)
第396-14條
電動車供電設備之額定電流超過六○安,或對地額定電壓超過一五○伏者 ,應於可輕易觸及處裝設隔離設備,並能閉鎖於開啟位置。用於鎖住或加 鎖之固定裝置,應於隔離開關、斷路器處或其上方裝設。開關或斷路器不 得採用可攜式裝置加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