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內線路裝置規則  有危險氣體或蒸氣場所 ( 104 年 06 月 03 日)
第299條
變壓器及電容器之裝置應符合左列規定。

一、變壓器及電容器在第一種場所者,其裝置應符合左列規定: (一) 絕緣油會燃燒者:變壓器及電容器內部所含絕緣油係屬會燃燒者, 應裝於第四百條所稱之防火變壓室內,尚要滿足下列要求。 1 該變壓器室與危險場所間不得設有門窗或其他通風口。 2 設置換氣設備以便沖淡室內之危險性氣體。 3 通風口或通風管應導至建築物外之安全位置。 4 該通風口或通風管應有足夠之面積,以降低室內之爆炸壓力,且 該管在建築物內部份應屬鋼筋混凝土建築。 (二) 絕緣油不會燃燒者:變壓器及電容器內部所含絕緣油係屬不會燃燒 者,應照下列辦法裝置之。裝置於變壓器內並符合第一目之要求或 使用耐壓防爆型變壓器。

二、變壓器及電容器在第二種場所者除照第一款之規定裝置外,可採用乾 式變壓器或浸油變壓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