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遠與原住民族及離島地區石油設施及運輸費用補助辦法  運輸費用補助 ( 105 年 08 月 18 日)
第27條
前條運輸費用補助,由中央主管機關參酌下列事項後,審核補助金額:

一、海運運輸實際發生費用。

二、陸運運輸實際發生費用:

(一)臺灣本島液化石油氣供應商出貨點至本島港口之陸運費用。

(二)離島地區港口至當地分裝場或瓦斯行之陸運費用。

三、運輸市場行情。

四、歷年運輸補助費用。

五、交通部訂定之運輸費率。

六、液化石油氣灌裝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