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場安全法施行細則  煤塵控制 ( 89 年 01 月 26 日)
第96條
礦場安全管理人員每日應巡查坑內煤塵發生狀況與處理情形,每月最少應 作一次全面檢查;如有異狀,應即採取必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