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 99 年 11 月 18 日)
第1條
為加強加工出口區與產業園區之開發及管理,協助中小企業健全發展,特 設置經濟作業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並依預算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訂 定本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