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中小企業處辦事細則  職掌 ( 93 年 08 月 04 日)
第11條
人事室職掌如下:

一、本處組織法規與人事規章及辦事細則等之修正擬議事項。

二、編制及預算員額之研議事項。

三、職員職務歸系及有關事項。

四、職員任免、遷調、獎懲、銓敘、俸給、撫卹、退休之簽擬及登記事項 。

五、職員勤惰及品德之紀錄與出國、訓練、考試、考績 (成) 、績效獎金 之籌辦、簽擬及核轉事項。

六、人事管理之建議、改進及擬辦事項。

七、權責劃分及分層負責之擬辦事項。

八、員工福利之策劃、督導與有關職員津貼、互助及保險等事項。

九、人事資料表件之建立登記保管及上級人事機構交辦事項。

十、其他有關人事相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