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新竹分局辦事細則  職掌 ( 96 年 02 月 07 日)
第14條
政風室置主任一人,其掌理事項如下:

一、員工貪瀆不法之預防、發掘及處理檢舉事項。

二、維護機關設施安全及協助處理陳情請願事項。

三、公務機密維護暨處理洩密案件事項。

四、公職人員財產申報事項。

五、政風興革建議事項。

六、本室政風人員之職務歸系任免、遷調及考核之擬議事項。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