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辦事細則  職掌 ( 88 年 11 月 03 日)
第10條
第六組設十科辦事,其掌理事項如下:

一、農產品檢驗科:農產品及食品如一般食品、飲料、飼料等之微生物、 維生素、抗生素等之檢 (試) 驗工作及檢驗技術相關事項。

二、生化檢驗科:食品及有機化學類產品如農藥、奶粉、果汁、飼料、維 生素、油脂、化粧品等之檢 (試) 驗工作及檢驗技術相關事項。

三、化學檢驗科:無機化學類產品如水泥、耐火材料、礦物、肥料、滅火 劑、金屬、海砂等檢 (試) 驗工作及檢驗技術相關事項。

四、高分子檢驗科:高分子類產品如橡 (塑) 膠製品、皮革製品、油漆、 塑膠管、FRP 浴缸、支承軸、防水材等之檢 (試) 驗工作及檢驗技術 相關事項。

五、纖維檢驗科:纖維類產品如紡織品、紗線、紙品 (紙張、紙板箱、衛 生紙、紙尿褲) 、繩索、布料、不織布玩具等之檢 (試) 驗工作及檢 驗技術相關事項。

六、材料檢驗科:材料類產品如鋼筋 (索) 、水泥、鋼材、陶瓷製品等之 檢 (試) 驗工作及檢驗技術相關事項。

七、機械檢驗科:機械類產品如瓦斯爐具、熱水器、瓦斯調整器、鋼瓶、 消防器材、玩具槍、工具機、手工具、小五金、壓力容器及各種機械 零件組等之檢 (試) 驗工作及檢驗技術相關事項。

八、電氣檢驗科:電氣器具類產品如無熔線開關、電風扇、小家電、插座 及電氣類產品電機設備、電線電纜、冷凍及空調設備、配電器材、照 明設備等相關零件組、電磁相容、安全標誌型式試驗等之檢 (試) 驗 工作及檢驗技術相關事項。

九、報驗發證科:辦理進出口檢驗、特約檢驗、內銷工廠登記報驗及委託 試驗之受理審查、計費收費及發證、核發產地證明書及UL標誌查驗證 明書,為民服務及人民申請案件處理、出口檢驗涉違規案調查以及各 類檢驗資料及書表之供應與銷售等。

十、作業管制科:本組公文收發、繕校及檔案管理,檢試驗案件之時效管 制,品管分等、ISO 品保制度、正字標記作業、產品安全標誌、國際 技術合作等綜合事項,內銷檢驗商品市場清查普查、涉違規案件之調 查,本局檢試驗設備裝置與器材藥品之審議事項,其他有關本組庶務 、人事等之協調聯繫等綜合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