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組織條例  ( 73 年 11 月 28 日)
第8條
本處設會計室,置會計主任一人,職位列第六至第九職等;依法律規定, 辦理歲計、會計事項,並兼辦統計事項。

前項所需工作人員,應就本條例所定員額內派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