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師懲戒委員會及技師懲戒覆審委員會組織及審議規則  技師懲戒委員會組織及審議程序 ( 101 年 03 月 06 日)
第12條
懲戒委員會會議對外不公開,與會人員對於討論事項、會議內容及決議, 均應嚴守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