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組織法  ( 106 年 06 月 14 日)
第21條
技術處掌理左列事項:

一、關於應用科學技術行政之聯繫、協調及督導事項。

二、關於應用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之推動、評估、追蹤事項。

三、關於應用科學技術機構之聯繫及督導事項。

四、關於國際科學技術情報之蒐集、分析、應用及指導事項。

五、關於專利、標準、度量衡業務之聯繫及督導事項。

六、關於其他應用科學之技術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