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矯正學校辦理校外教學活動實施辦法  ( 88 年 06 月 30 日)
第8條
學校辦理校外教學活動相關經費由學校負擔,並應為所有參加校外教學活 動之師生及隨隊人員辦理旅遊平安保險。活動期間應指派醫護人員隨行, 並準備急救藥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