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矯正學校辦理校外教學活動實施辦法  ( 88 年 06 月 30 日)
第11條
學校辦理校外教學活動期間,領隊及教師應隨時清點人數,每次集合必須 點名,並隨時注意學生狀況,發現有異狀時,應迅速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