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  ( 102 年 05 月 22 日)
第5條
紀念基金會應依調查結果,對受死刑或有期徒刑以上刑或拘役處分之宣告 並執行者,或未宣告而執行者,呈請總統大赦或特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