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各分署辦事細則  ( 100 年 10 月 05 日)
第4條
執行一科及執行二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強制執行、協調及聯繫。

二、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強制執行事件之監督及審核。

三、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強制執行事件聲明異議之審議及處理。

四、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強制執行事件拘提、管收之聲請及執行。

五、其他有關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強制執行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