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醫師法  公會 ( 104 年 12 月 23 日)
第29條
法醫師公會應訂定章程,造具會員名冊及選任職員簡歷名冊,送請人民團 體主管機關立案,並送主管機關備查。

法醫師公會應訂定倫理規範,送主管機關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