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故宮博物院組織法  ( 97 年 01 月 16 日)
第1條
為整理、保管、展出原國立北平故宮博物院及國立中央博物院籌備處所藏 之歷代古文物及藝術品,並加強對中國古代文物藝術品之徵集、研究、闡 揚,以擴大社教功能,特設國立故宮博物院(以下簡稱本院),隸屬於行 政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