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藝術獎助條例施行細則  ( 94 年 11 月 22 日)
第7條
本條例第八條第一項所稱特定區域,係指為維護文化資產、增進環境景觀 ,而依相關法令指定之區域。

特定區域之周邊範圍及其建築與景觀風格標準規範,由文建會會商有關機 關依相關法令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