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推廣科學知識普及化執行辦法  ( 106 年 09 月 15 日)
第5條
各項科學知識普及化推廣工作,得透過傳播媒體,或以演講、展演、活動 、編印書刊或其他適當方式辦理,以促進國民對科學知識及重要科技計畫 成果之瞭解。

各項科學知識普及化推廣成果,得加以彙整、分類並數位化,置放於網路 平台並結合各界資源推廣,以提升科學知識普及化之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