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公有財產管理使用收益辦法  ( 103 年 04 月 28 日)
第4條
科技部(以下簡稱本部)對災防科技中心管理公有財產之定期檢查,得納 入災防科技中心績效評鑑項目辦理;本部並得視需要辦理不定期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