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施行細則  退撫儲金之提繳 ( 103 年 05 月 22 日)
第17條
本條例第九條第一項所定私立學校增加提撥之準備金,應由各學校訂定相 關規定,經儲金管理會審議通過後,報監理會轉本部備查;各學校應於決 定增加提撥當月,將相關教職員名冊,連同本條例第九條第二項所定委託 之書面文件報儲金管理會,並副知監理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