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施行細則  退撫儲金之提繳 ( 103 年 05 月 22 日)
第14條
本條例第八條第七項所定學校主管機關最高撥繳責任,於有本條例第十三 條所定再任情形,應以再任前後年資併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