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  管理及監督 ( 104 年 06 月 10 日)
第35條
儲金管理會為辦理與本條例有關之各項業務所需經費,得由原私校退撫基 金勻支,列入年度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