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教職員撫卹條例施行細則  辦理撫卹之程序 ( 105 年 11 月 15 日)
第15條
本條例第九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三款遺族之撫卹金領受權,如因死亡或拋 棄或法定事由而喪失時,其撫卹金應勻給同一順序其他有領受權之人,同 一順序無人領受時,由次一順序遺族領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