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施行細則  總則 ( 106 年 04 月 07 日)
第3條
本條例第三條第二項所稱所任職務有體能上之限制者,係指退休時,實際 擔任體育、唱遊教師等職務連續滿三年以上者而言;其他有體能上限制之 職務,經教育部核准者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