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級學校全民國防教育課程內容及實施辦法  ( 99 年 05 月 25 日)
第4條
高級中等學校、專科學校五年制前三年及其相當層級之進修學校,其全民 國防教育之課程如下:

一、國際情勢:包括國際情勢分析、當前兩岸情勢發展及臺灣戰略地位分 析等。

二、國防政策:包括國家安全概念、我國國防政策及國家概念與國家意識 等。

三、全民國防:包括全民國防導論及全民心防與心理作戰等。

四、防衛動員:包括全民防衛動員概論、災害防制與應變、基本防衛技能 及防衛動員模擬演練等。

五、國防科技:包括國防科技概論及海洋科技與國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