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無軍籍女性軍訓教官任用退休辦法  ( 67 年 05 月 26 日)
第4條
無軍籍女性軍訓教官於服務期間,有「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軍訓人員獎懲實 施辦法」第八條所列事蹟之一,或當年考績列入丁等者,得隨時免除其軍 訓教官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