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招商舉辦運動賽事或經營地方運動場館獎勵辦法  ( 101 年 03 月 16 日)
第9條
參加單位負責人及其他輔助使用人員接受本辦法規定之評比者,均應配合 同意本會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蒐集各該個人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