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彩券管理辦法  銷售及促銷 ( 104 年 07 月 27 日)
第14條
經銷商應於商業所在地明顯處,揭示經銷證,並於出入口及銷售櫃臺,設 置未成年人不得購買或兌領運動彩券之顯著警告標誌;必要時,得請購券 者出示身分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