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聘任管理辦法  聘任 ( 103 年 05 月 20 日)
第4條
專科以上學校教練之遴選,由各校所設之教練評審委員會自行辦理;高級 中等以下學校教練之遴選,除由各校所設之教練評審委員會自行辦理外, 得委託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辦理。

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接受前項之委託辦理教練之遴選,應設教練遴選委員會 ;其委員會之任務、組成、運作方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規定,在中央由教 育部,在直轄市由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由縣(市)政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