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性民間體育活動團體經費補助辦法
總則
( 101 年 08 月 02 日)
第2條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申請單位:指依據本辦法規定向本會提出補助申請者。
二、受補助單位:指前款申請單位經本會依據本辦法規定核定補助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