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性民間體育活動團體經費補助辦法  體育學術 ( 101 年 08 月 02 日)
第18條
本章受補助單位為以本會為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全國性體育學術團體、體 育運動專業校院及設有體育運動相關系所之大專校院而有辦理體育學術發 展相關範疇研究、專論、法制研訂、講(研)習會及研討會等活動者。

前項體育學術發展相關範疇如下:

一、基礎學科,指運動生理學、運動心理學、運動生物力學、運動生化營 養、運動醫學、運動人文及社會科學。

二、應用學科,指運動教練學、運動訓練學或其術科研習,及運動經營管 理學。

三、其他國際性及兩岸性體育學術研討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