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性民間體育活動團體經費補助辦法  競技運動 ( 101 年 08 月 02 日)
第15條
其經本會指定必辦單項運動排名(對抗)賽或球類聯賽且於其賽前檢送相 關實施計畫(或競賽規範)及參賽獎金支給相關規定等資料經本會審查核 定者,得支用本會補助款核發各該獎金。但其獎金占各該經費比例過高者 ,本會得通知受補助單位修正或不予同意。

前項修正,以一次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