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運動會舉辦準則  ( 103 年 06 月 30 日)
第8條
全運會會長由行政院院長擔任;副會長由本部部長及承辦單位首長分別擔 任。

全運會得視實際需要,聘請直轄市、縣(市)政府與相關機關首長、中華 奧會主席、全國性體育團體會長、理事長及專家學者,擔任顧問、技術顧 問或指導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