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科學展覽會參展安全規則  ( 83 年 11 月 16 日)
第6條
陸 限制研究事項:

一、在實驗過程中不可在未設置防護措施之環境下從事研究。

二、從事生物專題研究時,需說明生物來源,並需取得在校生物老師許可 ,以不虐待生物為原則。 細目如次: (一) 以脊椎動物為研究對象時,需培養學生正確道德觀念,以合法之取 材方式,瞭解研究動物之目的在促進動物生存,而能於研究過程中 給予動物適當之照顧,以免造成任何傷害。如能鼓勵學生多以單細 胞生物或無脊椎動物為研究題材最好。 (二) 以人類為研究對象時,須在不影響人類生理、心理及不具危險性之 前提下從事研究。 (三) 以遺傳基因重組為研究對象時,須符合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頒行 「基因重組試驗手冊」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