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科學展覽會參展安全規則  ( 83 年 11 月 16 日)
第2條
貳 組織: 於全國中小學科學展覽會設「科學展覽作品審查委員會」遴聘具有生 命科學、化學、物理或應用科學等相關科系副教授以上資格之專家學 者為委員,並互推一位委員為召集人,專司參展作品之審查工作,至 於有關參展安全規則諮詢服務,得函請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轉請審查 委員或專家學者予以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