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工業園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雙語部或雙語學校學生入學辦法  ( 106 年 12 月 04 日)
第4條
學生報名人數超出錄取名額時,依前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四款次序優先錄 取;同一款人數超過時,依下列方式處理:

一、前條第一項第一款報名人數超出錄取名額時,得優先錄取該園區駐區 單位員工子女,並依下列次序優先錄取: (一) 取得國內、外高科技相關系所博士學位,且在國外高科技相關單位 服務三年以上者。 (二) 取得國內、外高科技相關系所碩士學位,且在國外高科技相關單位 服務五年以上者。

二、前條第一項第三款或第四款之人數超出錄取名額時,以抽籤方式錄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