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設立標準  ( 106 年 06 月 21 日)
第9條
藝術才能班之施教重點如下:

一、加強藝術專業之知能。

二、強化藝術表現之技能。

三、增進藝術鑑賞及創作之能力。

四、重視傳統藝術之研習及創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