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設立標準  ( 106 年 06 月 21 日)
第11條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藝術才能班之藝術與人文領域學習節數,每週以六節 至十節為原則,得由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所列之領域節數中調整 ,並得以其他適當時間補足之。

高級中等學校藝術才能班藝術專業課程,每週以六節至十二節為原則,得 由高級中等學校課程綱要所列之各類科教學時數中調整,並得以其他適當 時間補足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