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科學校法施行細則  ( 104 年 03 月 25 日)
第5條
本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所定長期聘任,其聘期由各專科學校定之。

專科學校應依教師法及本法第二十八條教師評鑑規定,訂定其教師解聘、 停聘及不續聘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