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辦法  ( 106 年 07 月 26 日)
第12條
本貸款之申貸、償還、利息核算等作業程序與逾期放款、催收款、呆帳之 處理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依中央主管機關、承貸銀行及財團法人中小企業 信用保證基金所定之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