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處務規程  ( 105 年 10 月 24 日)
第9條
生命科學研究發展司掌理事項如下:

一、生物、醫學、醫藥衛生、農業科學研究發展策略之策劃、推動、輔導 及協調。

二、生物、醫學、醫藥衛生、農業科學研究申請案件之審核、補助及考核 。

三、生物、醫學、醫藥衛生、農業科學研究人才之培育、延攬及獎助。

四、生物、醫學、醫藥衛生、農業科學研究環境之建置及提升。

五、生物、醫學、醫藥衛生、農業科學跨領域與跨部會相關研究之策劃、 推動、審核及考評。

六、生命科學創新、尖端與優勢領域之策劃、推動、審核及考評。

七、生物、醫學、醫藥衛生、農業科學研究成果之推廣及應用,產學合作 計畫之審核、補助及考核。

八、生物、醫學、醫藥衛生、農業科學研究相關業務資料之蒐集、統計及 建檔。

九、生命科學相關產業前瞻技術研發政策之規劃、推動、管理及技術評估 。

十、其他有關生命科學研究發展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