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處務規程  ( 105 年 10 月 24 日)
第21條
本規程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三月三日施行。

本規程修正條文,除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十月二十四日修正發布條文,自 一百零五年八月一日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