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處務規程  ( 100 年 10 月 31 日)
第6條
工務機電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營繕工程之規劃、設計及執行。

二、建築結構、戶外景觀、植栽美化、水土保持等工程之規劃、設計執行及管理維護。

三、電氣、消防、空調、給(排)水、電信、視聽等機電設備之規劃、設計及執行。

四、節能措施、水電負載之管制、規劃及執行。

五、工程採購、履約及品質管理。

六、其他有關工務機電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