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處務規程
( 100 年 10 月 31 日)
第5條
展示教育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臺灣與周邊地區史前文化、原住民、南島語族展示之研究、規劃、設計及出版。
二、社教及藝文活動之規劃、研究及推廣。
三、展場、影音圖像資料及設備之維護管理。
四、公共空間之展示及美化。
五、教育資源服務及管理。
六、臺灣原住民數位博物館資料蒐集、數位保存內容之擬定及執行。
七、委外業務監督、公共服務、志工組訓及票務管理。
八、其他有關展示教育事項。